尒夢幇箌杧ユ 发表于 2013-7-26 14:10:03

严厉谴责这个人


你是不是男人,孩子得罪你!
你应该拿去枪毙
当场灭九朱
而且要游街示众!
我想必大家都知道北京这件事!
两个男人跟一个女孩子争吵,男人一气之下,拿起妇女的孩子,举过头顶当场摔死孩子!
这人应该拿去枪毙!

尒夢幇箌杧ユ 发表于 2013-7-26 14:12:39

谴责这个人
丧心病狂!

小狮子 发表于 2013-7-26 14:13:07

枪毙。。。大天朝是看钱看权利的社会,这东西不是我们说了算的,看看就好别想太多了

回到过去 发表于 2013-7-26 14:15:39

故意杀人罪

回到过去 发表于 2013-7-26 14:15:55

有行为能力,结果致死的,十年以上

騎豬FLY原子 发表于 2013-7-26 14:20:38

最近李天一 的罪行案件 处理中。
轮奸另外可以改成   轮流发生性关系。。。这个社会很X

回到过去 发表于 2013-7-26 14:23:22

引用第5楼騎豬FLY原子于2013-07-26 14:20发表的:
最近李天一 的罪行案件 处理中。
轮奸  另外可以改成   轮流发生  性  关系。。。这个社会很X
纯造谣……

4seven_head 发表于 2013-7-26 14:23:41

愿小bady一路走好,下辈子别来天朝,天朝是很危险的,同时bs那个人。

节操 发表于 2013-7-26 14:31:10

早上看了,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

妖月 发表于 2013-7-26 16:06:06

发现错别字   九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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