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尘浅浅 发表于 2014-4-1 13:15:38

请管理员给予帮助

事情是这样的。一年前我号被一个“信任”的人把装备和BB拿走了。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。把我的QQ拉黑。无法联系到他。现在我回归游戏,前天也就是2014年3月30日。被我发现他的角色。与其讨要被拿走的装备,宠物。他答应归还,留下QQ号码。说晚上下班到家还给我东西。结果还是不给我。也不回话,QQ再次把我拉黑。对于这样的行为与人品,我表示强烈的谴责。我对唯有魔力的游戏大环境市非常看好的。对于这类人的此种行为,相信公正的管理员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,相信管理员不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!谢谢。


本人角色名:恭喜發财-120巫师

被举报人的QQ为:362238616
被举报人的角色名我无法打出来。请管理员查看我发布的截图。再次感谢!

-Tsubasa° 发表于 2014-4-1 13:23:15

xiwenlejian

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14-4-1 13:37:44

当年能坑你的人,你指望他能老老实实的还给你?太天真了。

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14-4-1 13:40:30

再说这么长时间了,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太大。你这一年多的案子估计想找GM给解决的难度太大了。法院超过两年的案子都不管呢。

青纱 发表于 2014-4-1 14:07:02

唯有向来不提倡玩家之间帐号转借,因为你把帐号告诉别人,就等于你默认承担这种风险。

学步宝宝 发表于 2014-4-1 14:14:52

本帖最后由 学步宝宝 于 2014-4-1 14:42 编辑

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14-4-1 13:40
再说这么长时间了,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太大。你这一年多的案子估计想找GM给解决的难度太大了。法院超过两年的 ...
没想到离开两年民事诉讼时效就变得如此陌生了。。。
我记得当年诉讼时效经过原告也并不会丧失胜诉权,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依然应当受理。
诉讼时效经过仅仅让被告获得了抗辩权。
法院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告知被告行使该权利,更不得不经被告抗辩而直接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判决原告败诉。

jojo1 发表于 2014-4-1 14:41:49

且行且珍惜~

282464093 发表于 2014-4-1 15:50:01

装备什么的就自认倒霉吧   如有绑定的VIP他不归还就申请盗号

╱/.⒊囝. 发表于 2014-4-1 16:44:25

事隔多年的骗局,今天终于被揭发了

曾经的回忆丶 发表于 2014-4-1 17:12:14

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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